更新时间:2022-08-01 10:39:03 点击次数:5927 次
建设工程本就是一项复杂、庞大的工程,涉及专业众多、技术构成复杂、建设周期冗长。确定质量缺陷原因也随之变得复杂多样。同时,与查找原因的“怀疑法”不同,在认定工程质量责任时,当没有证据表明某一方违反国家现行规范、标准时,即应免除这一方的责任。哈尔滨工程质量鉴定机构带您了解相关知识。
一、如何选择鉴定范围?
鉴定的范围应当是能够证明诉讼请求所依据事实的工程范围;是和争议焦点的指向重合的工程范围;而不是工程的全部。
确定鉴定范围应当参照施工图、竣工图、竣工验收记录、竣工结算资料等载明工程范围的书面资料。并以之与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等实物相印照。如果实物与图或资料不一致,则说明工程可能发生了改变,这时应当确定造成改变的原因和责任人,以及这一改变对争议工程质量的影响。之后再确定鉴定范围。
二、如何选择鉴定时点?
1.竣工验收之日是对施工人比较有利的时点。
作为施工人应当选择的鉴定时点较好应是竣工验收时点,因为工程交付之后,施工人从时间和空间上都无法掌控工程,工程可能发生不利于施工人的变化。而竣工验收的时点确定了工程的静态情况,如果有充分的竣工验收资料,具备一定的鉴定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