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1 10:44:34 点击次数:6396 次
工程质量鉴定范围,即在工程质量鉴定中,委托鉴定的事项适当之界限。在实践中,往往混同使用鉴定范围与鉴定事项两词。所谓事项,为事情的具体项目之意。鉴定事项,即具体委托鉴定的项目。《建设工程造价鉴定规范》(GB/T51262-2017)第2.0.3项对工程造价中鉴定事项的描述为:“指鉴定项目工程造价争议中涉及的问题,通过当事人的举证无法达到高度盖然性证明标准,需要对其进行鉴别、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争议项目。”
鉴定范围系裁判者对于鉴定事项是否合适的考量标准,如果鉴定事项超出裁判者允许的界限,就会被认为超出鉴定范围;在鉴定申请及鉴定委托书中,则一般不会明确去描述鉴定范围,仅列明具体的鉴定事项。
哈尔滨工程质量鉴定机构小编认为目前对于鉴定范围的研究甚少,只有鉴定范围需由委托人即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来确定这一点可谓共识,关于如何确定工程质量鉴定范围的原则目前尚无定论,仅极个别文件曾给出一些建议。